1. 法国签证不分领区,允许跨领区递交申请,但若被抽中面试,申请人需前往材料递交所属领区的使领馆完成面签(例如:在广州领区提交的申请者,面试需在法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进行。)
2. 针对下列任一情况的外领区申请人:(1)非长期居住中国的申请者、(2)近半年内居住在国外的申请者、(3)外国有效居留持有者、(4)外国有效长期签证持有者;如需在中国递交签证申请,申请者须提前联系法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并提供证明材料解释说明无法在原长期居住的国家递交签证申请的紧急突发事由。在广州、深圳、福州签证受理中心递交签证申请时,必须出示领馆书面确认邮件,否则相关外领申请将不被受理。
其他注意事项:
1. 12周岁以下申请人无需采集生物指纹,已成功采集十指指纹者,五年内无需重复采集。
2. 递交申请后,使领馆可能要求补交材料或参加面试,请确保预留联系方式畅通。
3. 签证的停留时长、有效期及入境次数由使领馆综合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行程计划、机票及酒店预订单等材料后作出决定,具体以出签签证页为准。
4. 递交后使领馆可能对申请人进行电话核查,需确保申请人手机及在职证明预留电话有人接听,否则可能导致拒签。
5. 所有需本人签署的文件(如委托书、申请表等),签名笔迹须与护照签名页完全一致,以免影响签证审批结果。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1. 接待证明原件 Attestation d'accueil 。如由法国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2. 如果为其它情况,请提供详细说明文件,如全程酒店预订单。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法文翻译),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如未婚,请提供与出资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例如:户口簿,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大学生还需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一、当申请人未满18岁:
1、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或 出生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或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
上述公证书的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二、已成年学生请提供:
与出资人(父母或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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